关于安庆市城区从业人员免费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有关要求的通知
安庆市 |
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|
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|
卫疾控[2017]172号
关于安庆市城区从业人员免费进行预防性
健康体检有关要求的通知
迎江、大观、宜秀区卫生计生委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经开区社发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,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市卫生监督局: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20号)精神,现就我市城区从业人员免费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免费服务对象
在安庆市迎江区、大观区、宜秀区、经开区内,从事食品药品、公共场所、生活饮用水、化妆品生产经营等工作的从业人员,可免费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。
二、规范免费体检流程
1、新从业人员体检:到市辖区区级及以上卫生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填写《安庆市城区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申请表》(附件),经上述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后,持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到市疾控中心免费体检。
2、既往从业人员体检:在本人健康证明有效期前一月内,持原健康证明和本人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到市疾控中心免费体检。
3、其它人员体检:因卫生创建、文明创建等工作需要办理健康证人员,持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证明,以及本人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到市疾控中心免费体检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辖区卫生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和体检机构要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,确保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落到实处。
2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申请受理、登记、核实、出具相关证明等工作,严防弄虚作假、扩大范围、徇私舞弊的情况发生,如有违规,严肃追责。
3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要相互支持,精心组织好辖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,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,严防“突击体检、盲目体检、无序体检”。
4、体检机构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,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,认真开展健康体检服务,确保服务质量。
以上通知,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安庆市城区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申请表
基本 情况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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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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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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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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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单位 |
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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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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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申请 |
申请人签名: 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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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 事项 |
预防性健康体检服务: 食品□、药品□、公共场所□、生活饮用水□、化妆品□、 其他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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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 意见 (公盖) |
审批单位(盖章) 日期: |
注:1.本表可从相关部门领取,或由申请人从相关部门网站下载打印。
2.本表由安庆市市辖区卫生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准,并加盖公章。